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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“李白于太原是否救郭子仪”

郭网(www.guo.ac.cn) 2012/4/30 8:32:4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考证李白于太原是否救过郭子仪

    李白于太原是否救过郭子仪?这是郭子仪经历中由来已久的、也是特别引人关注的一个疑议。

    《新唐书•李白传》载:“初,白游并州,见郭子仪,奇之。子仪尝犯法,白为救免。”史上不少有关李白的典籍,也对李白于太原救郭子仪一事言之凿凿。因新《唐书》所言过略,不少典籍又将其事迁强附会地记载于郭子仪“初入行伍”时,所以,对李白于太原救郭子仪一事,自来不乏否定者,其主要理由有三:

    首先,郭子仪自二十岁左右武举及第授官,之后近二十年,一直在长安就近和河南、桂州及天山南北的北庭、安西等地任职,期间并无在太原及其附近任职经历,那么,何来郭子仪于太原犯法且被李白救助事?

    其次,即便郭子仪二十来岁“初入行伍”前后在过太原,但是,比郭子仪小四岁的李白,其时止十余岁,尚在蜀中,其怎么可能救助数千里外犯了法的郭子仪?

    另外,李白出蜀时二十六岁,又过近十年,于开元二十三年往游太原时,仍是个身无一官半职的客居文人。然而其时年近四十的郭子仪,已是三、四品的高官了。可见,即便其时郭子仪在太原犯了法,即便李白有心救之,但身为客居文人的李白却也有心无力。

    但是,以上几点理由,是不能否定李白于太原救郭子仪一事的,论据如下:
    一是李白一生中,唯有开元二十三年五月至开元二十四年秋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在太原,李白若于太原遇郭子仪,也只能是在这个期间。巧的是,这段时间正值郭子仪由安西副都护改任朔方节度副使之际。唐朔方节度治所在宁夏灵武,太原则为河东节度治所。按说,改任朔方节度副使的郭子仪,其时是不可能去太原的。但是,其时朔方、河东两镇节度使均由信安王李袆一人所兼,若李袆其时正在河东节度治所太原履任治事,那么,始为朔方节度副使的郭子仪初往上任,先往太原向兼任朔方节度使的顶头上司李袆报到,应该是正理常例。这就是说,其时郭子仪与李白是完全有可能于太原相遇的。

    二是李白游太原,是应好友元演邀约同行的。时元演之父为太原府府尹,是唐北都太原的“军政一把手”。元府尹官高权重,且豪义重情,李白曾于赠元演诗《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》中赞元府尹:“君家严父勇貔虎,作尹并州遏戎虏。……行来北京岁月深,感君贵义轻黄金。”可见,其时李白虽无职无权,但是要救郭子仪,是完全可得元府尹、元演父子相助的。

    三是李白客居太原期间,李祎及郭子仪的职务都发生了突如其来的非正常变化。开元二十四年四月,身兼两镇节度使的兴安王李袆,因牵涉温慎结交权贵案而被贬免。唐时禁约诸王与群臣游宴交结及往来私信。已故连州司马武攸望之子温慎违禁与兴安王李袆、广武王李承宏等交游结宴。事发后,温慎被杖死;李袆被贬为衢州刺史;李承宏被贬为房州别驾;与此有牵连的蒲州刺史王琚等亦被贬免。李袆等被贬之后,方任朔方节度副使的郭子仪,忽又改任朔方属下的定远城使。郭子仪此次职务变动,即便非为贬任,但亦非“荣调”,很是耐人寻味。但是,如果用“犯法”后又被“救免”来解释,也就不难理解了。

    四是郭子仪由朔方节度副使改任定远城使后,仕途忽由顺变滞。郭子仪自武举及第到改任定远城使前,仅二十年就晋升为“从三品”官职,但是,自后其官职品阶竟连续十二、三年再无变化,直到天宝八载才晋为“正三品”。郭子仪仕途由顺变滞,单以“官高难晋”是难以解释的,那么,其中缘故,是因牵连了李袆之案?还是犯了它事?至今史料未见记载。但是,《新唐书》提及的“子仪尝犯法,白为救免”,其言虽语焉不祥,但用来解释郭子仪仕途为什么会由顺变滞?已是一目了然了。

    五是《新唐书》载:“璘败,(李白)当诛。……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。”这段记载是指李白客游太原二十四年后,因牵涉永王李璘逆乱获死罪,郭子仪以己官爵作保为李白脱罪。其时,郭子仪已是“功盖天下”的勋帅重臣,正身处“权重君疑”的敏感位置。如若李白于郭子仪无特殊的救助之恩,如若郭子仪对李白没有难释的“感恩图报”之心,那么,就当时两人所处的悬殊境遇来说,郭子仪是不可能以己官爵作保,倾力为一个已获死罪的逆王重要幕僚说情脱罪的。

    基于《新唐书》记载,据上述解析推论,李白于太原救郭子仪一事,趋于肯定,不为无由,绝非“关公战秦琼”般荒唐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家之言,供关注此事者来议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集思广义,不无裨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祝文之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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